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进一步做好我校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我校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20]0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与学生学业情况核定、班级评议,学院评议小组研究,我院2020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已经产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3个工作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凡对以上评定结果有异议者,请于11月12日下午6:00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文楼A307)反映,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身份,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联系电话029-86168139。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