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的精神,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轻工学科特色,2011年6月我院组织申请在学校“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立“轻工技术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并通过了学校和省级专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随后通过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定的信息平台公示和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评议和质询后,2011年年底批准我校在管理学院设立“轻工技术经济与管理”二级博士点的决定,并计划2012年开始招生。
“轻工技术经济与管理”博士点的获批,是我院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院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至此,我院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