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复试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考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3〕8号)及《陕西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本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3.考生应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如:肾病、心脏病、血液病、癌症等)。
4.复试科目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复试前将审查考生资格,应届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准考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章),准考证。
6.复试后15日内,所有考生将本单位政审表交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7.定向、委培考生复试后15日内将定向、委培协议书交研招办。
8.同等学力、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前将毕业证书原件交研招办。
9.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1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为提高效率,复试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研招办与相关学院协商,根据各专业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情况择优选出参加复试考生,复试人数至少应为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左右。
2.一志愿考生优先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分学院、分类按成绩排队参加复试,同等条件下本科毕业学历、应届生优先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校复试,确认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4.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布。
三、体格检查
1.复试前由研招办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常规检查(含胸透)及相关检查(详见第一条第3款)。
3.体检当天,考生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持体检表体检。
4.体检合格考生才有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第一批复试由外传学院组织若干个测试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3人)分专业进行,由外传学院准备题目备考生抽签答题。
(1)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测试小组点名,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2)内容:自我介绍、听短语并进行翻译、按要求叙述内容、回答提问。
(3)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测试小组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
(4)其他批次的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方式同上。
2.专业课笔试
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场、考试、阅卷、公布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将试卷交研招办备查。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确定。
(4)同等学力考生按规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
3.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面试:由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小组不得少于5人,成员应为硕士生导师)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校复试领导小组现场监督。
(1)测试内容:按照复试基本办法要求,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动手能力检验;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参考平时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
(2)测试地点学院自定,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当场给分,满分为100分。
(3)复试专家小组商议给出评语。记分方法:每位专家人手一份(一袋)复试考生名单表,当场给分,复试结束后密封交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与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校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启封统计。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实验技能测试:由学院根据自身专业实际情况安排,主要检验考生的实验设计、实际操作、实验规范等知识和动手能力。
其它素质测试:通过观察、对话、提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导师考核: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选择自己报考的导师,参加导师面试。硕士导师会同所在科研团队或项目组成员,组成至少5人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导师评价分,满分100分。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未被第一志愿报考的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报考导师的面试,依次类推。
5.复试总成绩汇总:
学院按要求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计算公式统计、汇总,按规定上报研招办审核,审核后公布、备查。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将复试试卷、各项记录表、考生在校历年成绩单等交研招办。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计算
初试统考数学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总成绩×110%×40%+各科复试平均成绩+导师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实验技能)成绩×50%+平时在校成绩×20%
初试未统考数学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总成绩×40%+各科复试平均成绩+导师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实验技能)成绩×50%+平时在校成绩×20%
注:各科复试平均成绩=(外国语口语测试成绩+复试各科笔试成绩之和)/(笔试科目门数+1)
平时在校成绩=15门主干课笔试成绩/15 (15门主干课均为考试课)
2.复试总成绩将分批张榜公布。
六、录取
1.各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要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凡体检、复试合格的考生,经研招办根据复试结果,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且报考档案按要求转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录取。
3.定向、委培考生必须与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交我校研招办一份方可按定向、委培录取。
4.个别有争议的考生,由校复试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业所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集体复议,协商解决。
5.拟录取名单按国家要求在校园网公示。
七、院复试领导小组、院复试工作办公室、院复试督查小组及人员组成
1.为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正常进行,学院专门成立校复试领导小组、院复试工作办公室、院复试督查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届时将到各考场及院系巡视检查,发现复试舞弊现象,将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或取消复试资格。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1)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马广奇
副组长:王胜利
成 员:高东强、王松峰、邢战雷
(2)院复试工作办公室
组 长:王胜利
副组长:马广奇
成 员:高东强 邢战雷
(3)院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高东强
成 员:王松峰 朱秀蕾
2.学院组成5人以上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管理学院:029-86168676
电子信箱:maguangqi@sust.edu.cn
xingzhanlei@sust.edu.cn
九、其他
1.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01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