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优秀生源选拔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学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根据《2017年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及对象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陕西科技大学、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有社会责任感;
2、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
3、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任务;
4、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心理健康,勤于学习,学风端正,善于思考;
5、本校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
6、学业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综合考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2)对于具有特殊工程实践能力、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需有至少两名与申请专业有关的校内硕士生导师推荐,可不受专业排名比例和英语四级成绩限制。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请时间:2016年6月25日-7月5日。
2、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装袋):
(1)《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生源计划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生源计划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3)《陕西科技大学硕士优秀生源推荐书》纸质版2份;
(4)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注册章齐全)、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集中办理)。
(6)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证明一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集中办理)。
(7)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考过但未获得的,按教务处规定出证明需学院和教务处盖章)。
(8)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回(没有证书原件的,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装档案袋:标明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3、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命名格式为: “班级+专业+姓名”命名,发送至270930540@qq.com 或2217749573@qq.com。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1、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学院自行组织测试小组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1)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测试小组点名,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2)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英文交流等。
(3)统计办法: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考核专家小组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1)测试内容: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以及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体如下: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20%;
2)本科阶段科研、获奖、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30%;
3)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情况,10%;
5)研究兴趣与培养潜力等其他方面,10%;
(2)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学生最后得分。
2、导师考核:
学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学院安排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参加导师面试,满分100分,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此次工作中,要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选拔质量。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分值=A×90%+ B×10%
注释:
(1)A值为百分制,包含思想政治、本科课程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等。不包含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分值。
A=思想政治×10%+本科课程成绩×50%+英语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其中:
u 思想政治成绩=80+X(加分项目得分),具体打分标准见附件1;
u 本科课程成绩以教务处提供本科平均成绩单为准;
u 英语测试成绩由指定外语专家在综合面试时同步进行;
u 综合素质成绩采取专家打分、简单平均法计算,在专业综合面试环节进行。具体打分标准见附件2;
(2)B值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分值,折算为百分制。主要包含学科和科技竞赛、科技论文和专利等,具体计算办法参考学校《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分表》(摘录本科大学导航8学分核心内容)。具体计算公式为:
创新能力得分=基础分(70分)+X(加分项目得分)
其中,加分项目得分具体标准见附件3:
五、结果
(1)考核通过者,研究生院随机发放《优秀生源认定书》;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和“合格”,其中“优秀”者应无补考(指初次考试未通过、旷考等进行补考。但学生因身体等特殊情况未参加当年课程考试,造成缓考的情况,须附带学校教务处的说明材料)和违纪记录;
(3)享受政策具体参照《2017年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
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根据《2017年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学院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马广奇
副组长:高东强,朱文莉
成 员:王胜利,杨君岐,颜毓洁,冯俊华,夏彩云,上官鸣,王松峰,邢战雷
景 琳,刘育涛,李思言
七、其他
(1)优秀生源认定书在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时生效,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优秀生源认定:
1)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2)申请人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它方面审查不合格者。
(3)学校执行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若遇国家招生重大调整,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5)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考核。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6月30日
附件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项目表 |
项目 |
获奖等级或内容 |
加分值 |
体育竞赛 |
国家级 |
获任何奖 |
5分 |
省市级 |
获任何奖 |
4分 |
校级 |
一等奖 |
3分 |
二等奖 |
2分 |
三等奖 |
1分 |
运动会其他奖项 |
0.5分 |
社会工作 |
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
2分 |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学员 |
1分 |
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班干部、协会负责人 |
1分 |
学生会委员、协会及青年志愿者服务团成员 |
0.5分 |
校园文化 |
参加校级以上汇报演出 |
参加者 |
1分 |
参加校级汇报演出 |
参加者 |
0.5分 |
音乐、舞蹈、美术、文学、书法、戏曲、话剧 |
校级以上获奖者 |
2分 |
校艺术团、广播站等 |
参加者 |
0.5分 |
社会实践 |
志愿者 (世园会、黄帝陵、北客站寒暑假) |
优秀证书 |
2分 |
参加者 |
1分 |
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 |
校级以上获奖者 |
2分 |
暑期实践团队参加者 |
1分 |
道德风尚 |
无偿献血 |
1分 |
拾金不昧(事迹报告) |
1分 |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事迹报告) |
2分 |
其他 |
在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 |
获得奖励者(凭证书) |
院级0.5分 校级1分 校级以上2分 |
注:工作经历需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文艺演出所获奖项参照体育竞赛分值,同一奖项取最高分,不累加;集体奖项以证书排名顺序,从第二名开始依次减少加分值的1%,证书不注明获奖学生姓名者不加分;思想政治素质加分项总分值20分,如有超出情况,则以得分最高同学为基准,其他同学分值按比例进行折算。
附件2: 《专业综合素质打分表》
成绩分项 |
分值 |
评分 |
备注 |
本科阶段学习情况 |
20分 |
|
|
本科阶段科研、获奖、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等方面的情况 |
20分 |
|
|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50分 |
|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情况 |
10分 |
|
|
附件3:《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分项目计算积分表》
模块 |
项 目 |
获奖等级或内容 |
加分分值/项 |
备 注 |
竞赛(2学分及以上) |
学科竞赛(数学竞赛、英语竞赛等) |
国家级 |
获任何奖项 |
6~8分 |
同一奖项取最高分 |
选拔后参赛 |
4分 |
直接参赛 |
2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6分 |
二等奖 |
5分 |
三等奖 |
4分 |
选拔后参赛 |
3分 |
直接参赛 |
2分 |
学校级 |
一等奖 |
4分 |
二等奖 |
3分 |
三等奖 |
2分 |
参赛者 |
1分 |
科技竞赛(挑战杯、创业大赛等) |
国家级 |
获任何奖 |
8分 |
同一奖项取最高分 |
选拔后参赛 |
5分 |
直接参加 |
3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7分 |
二等奖 |
6分 |
三等奖 |
5分 |
选拔后参赛 |
3分 |
直接参赛 |
1分 |
学校级 |
一等奖 |
5分 |
二、三等奖 |
4~3分 |
参加者 |
1分 |
科技活动(1学分及以上) |
科技论文 |
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8分 |
|
非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6分 |
学术会议论文 |
第一作者 |
2分 |
发明专利 |
国家专利局授权 |
第一作者 |
8分 |
实用新型 |
国家专利局授权 |
第一作者 |
6分 |
外观设计 |
国家专利局授权 |
第一作者 |
4分 |
|
科研活动 |
实验室开放、 创新教育活动 |
提交论文或研究成果 |
2分 |
单位及导师提供书面证明附论文 |
其他证书 |
奖学金 |
国家级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 |
|
4分 |
|
校级 (含学业奖学金、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按三等计算) |
一等 |
3分 |
|
二等 |
2分 |
|
三等 |
1分 |
|
企业奖学金 |
一等 |
3分 |
|
二等 |
2分 |
|
三等 |
1分 |
|
资格证书 |
专业从业资格证 |
|
1分 |
|
注:同一奖项取最高分,不累加;集体奖项以证书排名顺序,从第二名开始依次减少加分值的1%,证书不注明获奖学生姓名者不加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分项目总分值30分,如有超出情况,则以得分最高同学为基准,其他同学分值按比例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