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为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治宣传日。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更好地落实“七五”普法要求,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投身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我校法律协会举办了 “12·4感受宪法温度,维护宪法尊严”主题系列普法活动。
12月2日,省市“12·4”国家宪法日进社区宣传活动暨城区“七五”普法启动仪式在未央区张家堡街道盛龙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省委普法办和司法厅主办、未央区委依法治区办承办,我校法律协会作为唯一一所高校代表受邀参加。省委普法办第一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伟在活动现场询问了我校法律协会的发展现状,高度肯定了在活动期间的工作表现。
12月3日,由我校法律协会发起,联合西安北客站地区管委会和长安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医学院等高校的法律爱好者协会举办的“感受宪法温度,维护宪法尊严”普法活动在北客站南广场举行。我校法律协会全体成员面向国旗,向宪法宣誓,场面庄严肃穆,吸引了旅客纷纷驻足观看参与。活动现场还向来往旅客发放“法律便利贴”,内容涉及法律小知识及各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受到旅客的一致好评。
12月4日,“12·4感受宪法温度,维护宪法尊严”主题普法活动在我校沁园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对我国各类法典进行了集中展示,十二张人权专题海报系统总结了自建国以来我国法律发展历程和对人权保护的过程。法治情景剧《真的假不了,假的跑不了》巧妙地将生活细节与法律知识结合,强调了知法懂法和守法用法的重要性。互动游戏“欢乐扎气球”以回答法律问题的形式吸引了大量师生的参与,现场发放了法律趣味读物《星空点灯》。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积极利用所学理论知识,组建了“法律诊所”,向咨询者提供了法律援助和指导。
此外,我校法律协会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陕西省“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宪法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努力营造学宪法、尊宪法、讲宪法的良好氛围。
新闻小贴士: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治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七五”普法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简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