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年论文实施细则
 

学年论文是文理外大类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个重要课外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和规范学年论文工作的管理,达到学年论文教学目的,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学年论文的教学目的

学生用所学专业知识对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进行实际问题探索和研究,能学会用专业理论解决所提出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收集资料、解决问题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进行科学探索的能力。

2.完成学年论文的基本要求

2.1选题要求

学年论文的选题要求是一人一题,主要由学生自拟或由教师指定。做到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深度、难度与工作量,选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探索本学科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的一些问题;

2)探讨本学科中某些观念、热点问题或研究历史进程、预测其发展趋势;

3)阐述本学科领域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和重要问题;

4)对专业课程中的某一部分内容进行讨论或研究。

2.2学年论文质量要求

1)系统、完整地阐述选题所包含的问题,明确表达作者自己的观点与结论;

2)综合应用已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所掌握的资料;

3)学生经过对选题进行思考、查阅资料最后写出论文;

4)学年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语言要求文理通顺,层次分明,表达较确切;

5)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本人真正阅读过的,以近期发表的学术期刊文献为主。

3.学年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学年论文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

2)教务处负责组织制定学年论文教学管理文件;研究、检查、指导、评估学年论文完成情况。

3)学院负责负责组织各专业制定学年论文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审核各专业学年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安排等组织和实施工作,检查学年论文完成情况,进行学年论文工作总结,并负责学年论文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4.学年论文工作安排

4.1指导教师资格

指导教师一般由中级及以上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助教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4.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拟订题目、或审核学生自拟题目,下达任务书。

2)指导教师指导时,要注重启发引导,鼓励学生提出独立见解,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意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能。

3)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使其独立完成任务。在学年论文撰写过程中,教师按阶段进行指导(不少于3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检查学年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4)仔细评阅学生学年论文,给出评语及成绩,做好总结。

4.3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位教师指导学年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0篇,教师工作量按每篇1课时计入。

4.4学年论文的学生要求

1)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学年论文任务,严禁网上抄袭或找人代做等行为,一经发现,其成绩按零分记,并按作弊处理。

2)在学年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学生应学会撰写论文的基本方法与步骤,学会如何运用所学知识收集、归纳相关资料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

3)学年论文参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缩写稿格式要求完成,交由指导教师评阅。

5.学年论文成绩评定

1)学年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分布应合理,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评分标准。

2)学年论文的成绩评定主要依据学生学年论文,可参考撰写过程中,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等方面。

3)学年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重做。缓做或重做学年论文的学生应办理重修手续,其成绩按重修成绩记载。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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