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国 强化社会治理
为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理解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12月25日,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做客博学讲堂,开展了“依法治国与社会治理实践”为主题的报告会。报告会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高东强主持。
报告会上,汪教授从依法治国概念的提出入手,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并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改革开放等角度论证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他还结合依法治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而加强法律对公权力的规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价值追求等观点。汪教授从“枫桥实践”的意义引申出依法治国的重心,即基层自治。只有将依法治国深入人心、全民参与、发挥群众智慧,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法制化,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证。在交流阶段,汪教授就推进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发挥人民群众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处理好情理与法理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此次报告会不仅深化了广大师生对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有效促进了进两校在法学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交流。
新闻小贴士:
汪世荣,男,1965年生,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法律史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
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诊所法律教育。先后主持完成了2000年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判例与法律发展—中国司法改革研究》,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主持完成了西北政法大学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研究项目《“枫桥经验”与法制建设》,正在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其中《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于2008年6月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优秀”等级,并入选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其最终成果《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37-1949)》分别荣获2013年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荣获陕西省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学术专著《中国古代判词研究》,荣获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2006年被评为第二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07年陕西省法学会授予“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