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举行12.4普法学术讲座
 

著名刑法律师耿民谈死刑误判危机与刑事辩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师生法治观念,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1月30日晚7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耿民律师应邀在管理学院学术报告厅为我院师生开展了以“死刑误判危机与律师辩护”为主题的报告会。

    报告会前,参会师生观看了陕西刑事法援志愿者联谊会制作的《为了阳光的明天》视频,了解到刑事案件各阶段中刑事辩护的重要性。耿民律师就死刑命案误判的危机和律师刑事辩护现状、刑事错判的根源与辩护失职的关联度两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通过腾兴善、杜培武、佘祥林等典型案例说明了死刑误判对法制建设的破坏并揭示了当代中国刑事辩护“不愿辩、不爱辩、不敢辩、不会辩”的现状。通过引用何家宏教授对于中国刑事司法的十大误区来说明刑事错判的根源并进一步借助美国刑事错案成因调查表,直观地表现律师的辩护失职对刑事错判的影响。

    在交流讨论环节,耿民律师与参会师生开展了深度交流,并就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赠送了自己的新书《死刑命案辩护反省启示录》。整个报告会现场氛围热烈,参会师生纷纷表示将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建设法治国家贡献绵薄之力。

 

 

新闻小贴士:

    耿民,高级律师。媒体评论员,陕西省省级领导成员法律顾问。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陕西专家库授课教师,西安仲裁委员,陕西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国内省级以上报刊和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案例40多篇。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一次,获《当代中国经济理论要览》经济论文评审委员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一次,获陕西省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一次。获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演讲)奖一次。获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优秀案例“金獬奖”。创造了河南未成年杀人“疑”犯“无罪推定”获释案(媒体称作“枉担罪名的死囚”案),陕西重大死刑“疑罪从无第一案”(又被称作“陕西版佘祥林案”)、 “新版杨三姐告状案”等著名案例。是“三秦打黑第一案”、潼关“5.23”涉黑大案、陕西首例“律师涉嫌伪证案”等重大案件的首席辩护人。已先后入编《中国专家人才库》和《中国刑辨大律师》。2009年被《职务犯罪预防之声》杂志推为“法界精英”。有《企业与法律》和《职业反角》(律师专著)两书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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